为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有效促进和提高保亭城乡建设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5月10日,保亭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豁免清单(试行)》。
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辖区内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符合以下12种情形的,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即可开工建设。
(二)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含)的且高度不超过三层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城市建设中的一般性环境综合整治内容,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不影响到建筑主体结构的室内外楼梯改造、房屋立面出新、屋顶改造、杆线下地、供水管网、灯光亮化及道路、桥梁维修工程;
(四)不改变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改变外立面、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的既有产权房屋(公共建筑除外)的装饰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楼体外墙体保温工程(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项目除外);
(五)城市照明及灯光亮化、道路桥梁、电网线路及通讯网络等设施日常管养维修工程;
(六)在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内建设的非经营性的亭、台、廊、榭、景观水池、无上盖游泳池、雕塑等建筑小品、内部道路、步行桥(涵)、儿童游乐设施和公厕新改扩建工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立体机械式停车泊位、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停车位以及由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既有建(构)筑物改造更新工程;
(八)公交车站(亭)、网络通讯设施、充电设施、非机动停车设施、交通管理的岗亭工程;
(九)在已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内部组织实施的新改扩围墙、绿化工程、道路改扩建及供水工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办理施工许可。
(二)招标工程应以中标标的作为施工许可豁免的判断标准,非招标工程项目以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上登记的规模、建筑性质、金额等作为施工许可豁免的判断标准。
(三)本清单仅限于免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申请和办理,不作为其他审批手续和材料豁免的依据。
当然,予以豁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是要承担首要责任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