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交投大楼2106;联系人:曾女士电线.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人事部对报名者提供资料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体检由泸州天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拟聘人员与泸州天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工作,按照《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