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K1全站 k1十年品牌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本工程包含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造及连接线工程两部分内容,南北湖互通进行原位改造,改造范围内高速主线km;连接线自互通出口往东南方向行进,终点与武袁公路交叉,路线km。南北湖互通采用高速公路标准,主线km/h,双向六车道,路基标准宽度35m。K1全站 k1十年品牌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标准宽度32m。
施工期主要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噪声污染防治和生活污水抽运、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营运期收费站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结合沿线规划、征迁、道路建设等实际情况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实施桥梁应急收集系统,编制并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