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温州市域铁路S3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价格评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本机关将从公开报名的具备相应法定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本次房屋征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四、评估机构参与人员:摇号当天需要候选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需提供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到场签字,如果在摇号开始前没有到场签到的,视为其放弃本次摇号资格;
2、由瑞安市公证处现场监督此次电脑摇号过程,由瑞安市公证员工作人员将6家房地产评估机构随机导入电脑,由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的工作人员喊“开始”,电脑每间隔五秒电脑自动产生一条记录的方式摇出6家评估机构,电脑摇出的第一条记录所对应的单位即为此次温州市域铁路S3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项目所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3、如果第一条记录所对应的单位即中标单位自愿放弃承接该项目并在中心签署放弃声明书的,由上述摇号结果中的第二条记录所对应的单位作为此次上述项目所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即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若对本通知上述内容存有疑议,请于2023年9月8日12:00之前联系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未在期限时间内反馈意见的视同认同上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