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持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美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能力,切实维护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消除“马路劳务市场”安全隐患,建设美丽、K1全站 k1十年品牌和谐、文明、有序的肥东新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2023年6月1日起,对肥东县店埠镇公园路、安乐路及其周边区域开展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秩序提升。全面提升整治区域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违章停车、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禁止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禁止行人在车行道上停留影响车辆通行。根据治理工作需要,视情开展临时交通管制以及禁行、限行等措施。
(二)市容环境提升。治理区域内街面整洁干净、车辆停放整齐、人员通行有序,所有沿街商户门面均规范经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无垃圾堆积、人车占道、噪音扰民等“脏乱差”现象。
(三)就业服务提升。所有务工人员、招工人员以及用人单位严禁在治理区域内的“马路劳务市场”进行招工活动,应前往正规的肥东县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招工、求职,该市场位于包公大道和临河西路交口向西100米,免费向各类劳动和用工主体开放,既设有车辆停放区、等候休息室、开水房和卫生间等配套设施,也能提供求职登记、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信息发布等多项服务。
(四)行业规范提升。各用工单位应通过合法正规的劳务市场招工、用工,严禁用工单位或招工人员在合法劳务市场外的道路或街道上招用临时工。各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加大在建项目用工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K1全站 k1十年品牌及时查处各类不规范用工和随意招用马路临时工的行为,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不良信用扣分。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借机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务工人员、用工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畅通安全的交通秩序,打造美观干净的城市面貌,营造规范、便民、有序、整洁的劳务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