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辖区交通秩序,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4年6月3日调整启用以下执法取证设备,公告如下:
调整启用以上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拟于2024年6月3日开始启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勿违反交通规则!k1体育官网k1体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