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及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1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2023年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及养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4)、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0年07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职业资格证和安全员B证;(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
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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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25号信力大厦第65幢10705室
2023年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及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1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2023年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及养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4)、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0年07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职业资格证和安全员B证;(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
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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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25号信力大厦第65幢107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