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江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促进驾驶人文明驾驶依法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江都区部分道路增设货车禁行标志,禁止货车由328国道驶入江都区仙女镇广州路、龙川路,并在仙女镇广州路、仙女镇龙川路、真武镇苏油路等道路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道路交通监控、交通流量分析以及记录驾驶人和车辆交通安全违法信息。增设的货车禁行标志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