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日前,本报报道了哈市一些交通设施被人为损坏严重的情况。近段时间,哈市交警部门加大了对交通设施的监管力度,并对8名损毁交通设施者进行了处理。
26日晚,哈市道里交警大队交警在新阳路夜间巡逻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张某经过自助触摸式人行步道灯处,用手中硬物不断敲打灯罩,将灯砸碎。交警当即将张某带回,并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去年5月至今,哈市就有10余处监控设备和多处触摸式信号灯被严重破坏,损失高达百余万元。以东化工路、哈东路为例,2004年拓宽改造时配套完成的交通标志至今90%以上被盗。为此,交警部门加大了对交通设施的监管力度。目前,哈市交警部门共对8名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当时进行了设施赔偿。
据交警介绍,根据《交通安全法》,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K1全站 k1十年品牌K1全站 k1十年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