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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 K1体育道路交通设施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25点击数: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整治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检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报安监办公室。

  紧紧围绕严防事故、确保畅通、安全防范、服务群众四个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春运安保措施,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务必确保”目标。

  “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在春运车辆、场站、景区以及春运公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坚决防止重大春运负面舆情炒作。

  “三个务必确保”:即务必确保全镇治安、交通形势持续平稳,务必确保春运重点区域、部位安全稳定、有序可控,务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为确保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我镇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殷立成任组长,副镇长吴亚夫任副组长,安监办、农服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简称“春运办”),由安监办负责人罗名洪、派出所所长钱朝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

  (一)重点线路。主要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道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点部位。返乡流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枫香树至石板岚垭、南湖村村委会至石轿大桥、东湖村关二咀至石溪盐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一)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定期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农机、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参加春运联合执法,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全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二)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检查,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三)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以重点时段根据辖区情况,动态分析人、车、路、环境、天气等到信息数据,适时调整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及劝导员勤务安排。

  要以人、车、路、企业“四类要素”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清零”,让“合格的人、合格的`车、安全的路、合格的企业”投入春运。春运期间,实行每周动态排查。

  要相应的做好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台账的建立,在恶劣天气下做好辖区道路的预警提示。

  1.突出防控重点。要以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认真按照“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镇派出所、镇执法小分队、5个农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每天运行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勤务部署,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春运期间,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3.强化城市道路疏导管控。春节前后要加强对场镇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疏导管控。

  一是要充分用好辖区农村劝导站,在春运启动前将宣传资料、手持喊话器等必要宣传设施配备到位,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持续开展宣传。二是要利用赶场日、农村院坝会、红白喜事等时机,向农村群众深入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春运期间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进行录制播放村干部喊话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运期间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钟。三是常态开展进农村宣传。用好派出所、交安办、农村劝导员、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农村宣传平台,把握好农忙、集中外出、集中返乡、农历节日等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持续开展好农村宣传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前、开学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载车、拒坐“黑车”。

  1.健全完善预案。针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要制定交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

  3.强化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强化督导检查。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责任、整改分类建立“三个清单”,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全市交通参与者广泛参与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质和社会明程度,推动平安xx、明xx建设深入开展,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协商决定,利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各县(市、区)公安局、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有重点有步骤有创新地加以实施。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xx年11月20日启动,到12月20日结束。

  通过启动“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大力组织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为”得到倡导,“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摒弃,“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形成人人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11月20日上午,举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及市直机关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参加启动仪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机场车站、户外广场、主题公园、各级明单位、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驾驶培训机构、各类学校、学雷锋“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和农村宣传设施等宣传平台和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主题海报、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密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以传授安全知识、传播明交通常识为重点,深化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组织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规范客运驾驶人驾驶行为,提升安全驾驶意识。推动明交通进驾校,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新驾驶人明驾驶观念。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明交通形象大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明办要与工会、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联合,发动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所属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类志愿服务协会,大力开展“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提倡六大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上街头,开展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月期间,交通管理部门要联合各参与单位,加强对志愿者进行明交通知识培训,努力在培训管理、经费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明办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管理、服务记录等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务与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挂钩。努力实现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

  各级明办要创新方法手段,充分调动当地明单位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各级明单位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在各级明单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包一个路段,摆放、悬挂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宣传牌;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发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视频和照片进行认定,并挑选典型案例在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各地要充分发挥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鼓励在单位内部建立针对明交通的教育培训和奖惩制度,促进各级明单位参与明交通形成常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活动探索促进明交通的联动手段,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为把单位职工违规记录纳入明单位考评和管理提供依据。

  各地公安机关、明办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管理合力,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建立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所属单位及企业的个人违法信息抄告至所属单位。要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K1 K1体育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时向媒体通报战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况。

  各地要树立问题导向,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从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处着手,以交通参与主体为抓手,以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为突破点,重点整治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排队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车灯、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开“路怒”车、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等不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别节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户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网等xx明新媒体矩阵要发挥优势,形成集中报道声势。各级明办、交通管理机关领导要走进广播、电视等媒体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启动“交广联盟”工作机制,要在交通广播开设“122宣传专栏”,采取嘉宾访谈、街头采访、听众互动等形式对“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进行宣传。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曝光不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等典型案例,持续宣传这些行为的现实危害和法律责任,公布一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单位)名单,公布车辆违法数量,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xx明交通安全月——危险驾驶随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违法有奖举报”、“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题活动。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强化活动社会关注度,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与群众互动交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要把典型推荐、评选和表彰作为明交通宣传、动员的过程,促进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办要鼓励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人物访谈、特别节目等方式,对本辖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宣传和报道,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成果展示、注重发现挖掘先进典型。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会同明办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方案要突出社会化特点,对明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预热。(方案应于11月20日前下发。)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单位按计划开展活动。12月2日各地要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高频次、大密度、全时段跟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全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明交通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14〕122号)中关于“五个创建”活动标准,推选出“五个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机各1名,报省市公安局、明办审核后进行宣传推介。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平安xx、明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增强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按照活动阶段划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督促检查。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活动督促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将定期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各地要用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确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营造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将协调省、市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各种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要贯穿始终,通过此次活动,不断完善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长效机制。

  (四)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畅通、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各地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活动安排和开展情况上传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FTP宣传办“明交通安全月”夹。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领导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2是中秋节期间,各单位及值班民警如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突发情况要随时反馈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3是中秋节期间,大队将派出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路面见警率不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将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4是统筹做好勤务工作安排,保障民警科学休息,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外地民警端午节期间与家人团聚。

  5是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民警24小时在岗,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神,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市民文明交通素质、辖区交通管理水平、道路交通秩序“三提升”,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主要成员: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巡特警反恐大队、网安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海防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派出所(治安办)等局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林贵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联络员:方士宾。

  1.违章停车: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占压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靠、乱停乱放、车向停放不正确等现象;对违停车辆,利用警务通查询车辆信息,与车主联系,敦促车主及时规范停车,对不听劝阻及经屡劝不改的违法当事人,与交警大队警务机动中队汤逸东联系,拖离违停车辆。

  2.交通“乱象”: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斑马线上不理让行人,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电动自行车未上牌照上路行驶。

  3.交通安全宣传:散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动员志愿者、沿街商铺业主劝阻乱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9月13日至10月12日期间,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一)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做好具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积极为整治工作创造条件。

  (二)明确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履职,全力维护所管辖路段交通秩序,并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作。要结合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果,见实效。

  (四)强化督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督察大队将实地督导,通报、问责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五)强化宣传。要借助电视、广播、户外大屏幕、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媒介,曝光交通陋习和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措,宣传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创建氛围。

  (六)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于9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员排班表发送至交警大队邮箱。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清单,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整体素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1.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等处设立文明乘车标志,组织志愿者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帮助市民增强文明安全的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乘车行为。组织志愿者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翻越栏杆、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现象。

  2.通过开展“文明出行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尤其注重做好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3.公交车开通文明乘车广播提示语,倡导市民文明乘车、不插队、不拥挤、保持车内环境卫生、礼让老弱、传递友善。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司机的教育培训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无小事”意识,倡导司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4.全力抓好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安装罩棚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教育警示工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1.精准选取点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分析,找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闯红灯)、车窗抛物、逆向行驶现象突出的地段和路口(5处),同时在全市城区范围随机选取5处重点路口进行布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抓拍、录像曝光。

  2.成立专班拍录。一是由市公安局组成工作专班,在不文明交通现象多发地段和重点路口进行抓拍和录像,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个小时,每次抓拍、录像不少于5人。二是由市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在交通劝导期间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拍照取证。三是对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鼓励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

  3.现场处罚教育。交警对不按规定过马路及其它违规人员实施“三选一”(即:抄写交通法规10遍,通过微信宣传文明出行集赞30个,体验志愿服务半小时)现场教育。

  4.开展“敲门行动”。一是对被抓拍、录像的不文明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通过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或是警务通进行识别,查询确认身份(工作单位、服务场所)后开展“敲门行动”。二是“敲门”时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出示不文明交通行为证据、一律面对面开展一次不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一律签订一份文明出行承诺书、一律当场接受处罚。并向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三是被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将给予取消当事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潜江好人”等荣誉称号;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其所在单位在参评市级文明单位时,给予每一人扣3分的处罚;同一单位工作人员被曝光3人次以上(含3人次),取消其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妇联,各区镇处,市直各单位

  5.联合媒体曝光。在市内主要媒体、重要十字路口或公园广场(LED显示屏)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出行行为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潜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网络中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开展,补齐管理短板,确保常态长效。同时,对行走不便的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疑似精神病、偏执人群要讲究方式方法。

  (二)积极联动,加强协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创文办宣教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媒体积极联动,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达到曝光一批、教育一批、处罚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督察,确保效果。市创文办宣教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察,确保取得实效。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实践“五大发展”理念,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导向,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明交通行动为抓手,直面问题,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长效管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实施文明交通方案,建立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完善,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参与者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局面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围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三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五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杜绝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即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毒驾、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加快辖区内5处公共停车场建设步伐,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各类停车场所,鼓励辖区内停车场停车位有富余的,实行收费停车,缓解机动车停放压力。

  3.加快辖区内“天网”工程建设。完善省道、县道交叉口处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建设;在辖区道路主要交叉口、事故易发路口,分步骤、分阶段制定建设计划,逐步建设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视频监控。

  1.以102省道行经辖区内路段街道、道路交叉口为重点。依据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群众反映等渠道对辖区道路各“堵点”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清单,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尽快改变混乱状况。

  2.以辖区内光明路、城中路、交通路、解放路、兴泉大道、四化路、建设路、霞光大道、教育路9条重点道路;社区、学校、医院、银行、企业、客运场站、市场、购物中心等人员聚居场所周边为重点。排查“堵点”,限期整改。

  3.对辖区骑路逢集易发拥堵情况进行调研,由社区建设专门集贸市场、明确各个易发拥堵路段日常驻点管理劝导员,常态化开展社区交通秩序管控。

  1.要求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并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各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发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议书,倡议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当文明人、做文明事,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号召2公里以内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机动车,每名工作人员要向身边的10个公民宣传交通法规,形成“交通宣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

  2.在辖区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形成立体式交通宣传教育模式,大打一场交通安全宣传普及战。

  3.以街道“法治主任”为骨干,组织精干宣传队伍,深入辖区,以社区为单位,开展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大培训。

  4.各社区都要张贴、悬挂文明交通标语、横幅等,制作文明交通知识和典型交通违法、事故宣传内容。

  5.号召辖区内志愿者积极行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和企业、社会各界志愿组织,积极参与宣传、引导,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联合执法部门,集中清查各重点部位秩序混乱问题,杜绝车辆乱停乱放、三轮车非法营运、占道摆摊设点等一些久禁不止、影响交通畅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2.建立义务交通劝导员队伍,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对各自辖区重点路段划分劝导网络,通过“定人、定路段、定时间”的形式,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对劝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规范城区劝导员工作内容和流程,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参加劝导活动志愿者的监督,达到预期劝导效果。

  实施“文明交通”,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构建和谐社会,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要结合实际,推动“文明交通”健康顺利开展。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城南街道文明交通三年计划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实施“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做出周密部署。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把实施“文明交通”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三)加大投入,强化宣传。财政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三年计划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设施、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措施落实,要专款专用,统筹管理。

  (四)强化考核,严格问责。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期间,街道各部门及各社区要严格落实“文明交通先进乡镇(街道)”和“无严重交通违法村创建”评选活动,街道纪工委要对县考评结果出现的问题进行通告问责。

  1.加强媒体宣传。各新闻单位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所属新媒体开辟专版专栏、制作刊播视频音频公益广告、邀请行业专家解读等方式,做好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进行重点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行为危害性,持续报道我市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措施和意义。同时,要对本方案提涉的各单位、各部门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开展媒体曝光。各相关媒体单位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超速、违停等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利用《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马鞍山电视台以及“马鞍山交警”“文明马鞍山”“马鞍山发布”“今日马鞍山”等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每周开展曝光活动。

  3.加强舆情引导。市网信办、新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时收集掌握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舆情,认真分析、妥善处置,并及时报送市文明办掌握,方便指导下一步整治和宣传侧重点,完善整治工作措施,争取赢得市民和社会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1.加强源头宣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电动车销售点、改装点宣传电动车加装车篷(伞)的危害性,责令其停止违法改装和加装车篷(伞)行为,强化企业自律自管自治,从销售和改装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车辆安全隐患和上道路行驶。

  2.推动示范引领。市直机关工委、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领公职人员率先践行文明交通,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内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群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宣传,特别是要求本单位人员迅速拆除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篷(伞),模范遵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文明有序停乱车辆。

  3.强化属地管理。各县区政府组织社区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LED屏、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媒介向居民宣传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特别要加大宣传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篷(伞)、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闯红灯、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采取“进(车)棚入户”宣传(宣传一封信见附件),督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拆除加装的车篷(伞)。

  4.开展行业宣传。市交运局组织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营管理单位,在车辆显著位置展示“礼让斑马线、守法文明行”标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协会指导快递、外卖企业依法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自行拆除电动自行车上安装的车篷(伞),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引导外卖派送员安全守法,文明行驶。

  5.加强执法宣传。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七进”、设置执法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在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的同时,对电动车驾驶人加装加装车篷(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面对面宣传,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抄写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参加交通劝导等方式,督促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驾校新学员、满分教育驾驶员;市交运部门组织客货运单位驾驶人,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团市委组合“青春志愿行文明安全路”活动,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志愿者;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对接辖区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重点对行人和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闯红灯、逆行、上机动车道、违法载人、安装车篷(伞)等违法行为开展劝导。

  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必胜信念,全警动员参与,全力以赴投入,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全员化水平,坚决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创建任务。

  通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明显优化,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市驻地城区、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主干道,以及学校、医院、商圈、车站、背街小巷等区域,市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重要路段。

  1、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斜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攀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占用公共道路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信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不遵守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1、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和机关民警高峰岗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优化警力配置,整合警力资源,压实创建责任,加大路面管控,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

  2、重点聚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常态推进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同步开展假牌套牌、酒驾醉驾毒驾等治理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切实管出习惯、管出自觉、管出文明、管出秩序。

  3、充分挖掘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深化实施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市城区10条主干道40个路通组织优化改造,采取合理渠化设计、优化交通流线、合理分配通行权等方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4、针对区域交通时空分布不均以及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易拥堵问题,按照指挥中心整体统筹、路面民警协作配合等原则,采取流量均衡的.区域交通组织措施,确保路网交通总体运行顺畅。

  5、全面排查市区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排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指路标志设置不明确、路面交通标线不清晰、指路标志和路面标线设置不匹配、交通隔离护栏设置不合理、交通信号配时及相位设置不协调等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并及时整改,引导车辆依法文明出行。

  6、持续提升交通信号机智能化程度,安装使用精准的流量评估系统,广泛采集交通流量、排队长度等参数,实时调试自适应绿波协调控制平台,优化交通信号联网控制,实现主干道绿波配时更精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7、在市区各主要路口,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培训学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充分利用媒体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引导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占军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城区执勤大队、开发区大队、东昌府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支队长胡全仓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重点路段开展路面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创城测评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执勤,共同做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领导带头、分工包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攻坚战目标的高标准实现。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及时汇总攻坚战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统计报送,认真总结阶段性经验做法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收集相关数据。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现道路交通设施全面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显著改善,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协调联动更加顺畅的工作目标,确保在中央、省、市文明城市测评中少失分、不失分,为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K1 K1体育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助力。

  成立全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建伟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吴宏任副组长,市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明办以及各乡镇板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卫东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全员动员,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1.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责任单位:住建局、莫城街道、虞山街道

  2.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无违法停车及被违规占用现象。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3.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无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责任单位:公安局

  4.确保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含乱设摊点、乱停车、设置的设施占用);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现象;沿路商家、店铺无占道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责任单位:公安局

  确保广场及周边地区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确保市场门口或周边无乱设摊点经营现象,市场周边车辆停放有序。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板块综合执法局)、公安局

  确保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疏导有序,周边车辆有序停放,无“黄牛”倒票拉客、“三小车辆”非法营运等现象。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相关街道综合执法局)。

  确保主要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相关街道综合执法局)

  确保公交车内有投诉电话、驾驶人持证上岗,公交车按规定停靠(进站停靠、无溜站)、驾驶人系安全带、无接打电话等行为,乘客有序候车、依次上下车,车上乘客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出租车驾驶人言谈举止文明、服务规范,行车时驾驶人系安全带、无接打电话、发信息情况,出租车内有服务卡的,驾驶人服务讲话文明、无吸烟、吃食物或乱吐乱扔情况,出租车无拒载的和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或不主动出具票据情况;公交车、出租车主动礼让行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确保辖区主次干道、集镇区域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整,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乡镇板块

  从现在开始至7月底,市住建局、公安局和各板块要全面排查整改交通设施不规范不合理问题,进一步完善路口路段交通设施,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和主要交通路口的车道线、停止线、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线齐全、规范、清晰,行人、非机动车信号灯和禁停等标志规范齐全,不存在缺失、被遮挡等现象,同时,再次排摸挖掘停车资源,缓解停车资源紧张压力。

  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市文明办要协调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直播平台等媒体,策划开展集中宣传行动,组织开展高密度、多频次、大声势的宣传报道。市公安局要重点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停车越线、逆向骑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机动车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等9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建立交通违法曝光机制,对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通过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开展专题深入报道、组织互动讨论等形式,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外来人员聚集区等,开展以“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逆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要设置有针对性的宣传(警示)标语,利用电子屏等播放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导致交通事故的警示宣传片,形成严管严罚警示氛围。从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专业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入手,组织、指导机关、学校、企业、专业运输单位等开展“带头礼让、模范守法”主题活动,组织外卖、快递等行业开展文明交通倡导行动。

  从现在开始至迎检结束,以城区主次干道路口路段为主战场,以9类不文明交通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严查严管执勤执法行动,确保打出声势,树立规矩,坚决遏制路口、路段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多,交通秩序乱、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

  对交通流量大、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突出、执法管理难度大的重点路口、路段,以及交通问题突出的乱点、堵点,要加强统筹,整合公安与交通、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力量,成立机动执法小分队,针对哪里违法突出就整治哪里,哪里力量薄弱就增援哪里,集中优势力量,逐项攻坚整治,并邀请媒体进行现场曝光,坚持整治一个、震慑一片。要滚动推进整治工作,对集中整治初见成效的路口路段,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固化机制,采取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常态长效管理,确保整治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问题重复、违法反弹。

  一是建立督导检查曝光追责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贯彻执行不力、整治效果不佳、行动措施不实等情况进行曝光追责,强力推动各项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到位、整治到位。(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二是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公安、宣传、住建、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明交通整治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板块)

  三是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沿街各单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现象。(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板块)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惩戒机制。探索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和曝光制度,对闯红灯、违停、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的单位或多次违法的个人通过媒体曝光处理。推动快递行业、外卖行业将交通违法记录与职业准入、薪资待遇等相挂钩,落实行业自律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文明办)

  五是树立政府机关模范带头榜样。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公务出行要主动遵守“一盔一带”要求,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并能够主动礼让行人,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通过自身不断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板块)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板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坚决确保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深入研究创建标准和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将每项创建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情况收集、分析研判、面上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对工作难点、共性问题,要加强会商、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治理。

  (三)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文明交通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全力攻坚克难,确保在中央、省、市文明城市测评中少失分、不失分。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引导林草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全力以赴,增强首府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道路交通秩序更加优化、“疏堵保畅”成效更加明显,部门联动更加紧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添彩。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列为单位理论学习内容,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带头遵守公车使用规定;带头遵守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带头讲文明、树新风,谦恭礼让;带头遵章守纪,不酒后驾驶、不随意变道、乱停车、乱掉头、不车窗抛物、礼让斑马线;带头践行低碳出行等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各二级单位)

  (二)开展“文明出行我光荣,党员干部做表率”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座谈讨论、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文明”承诺书、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宣传、志愿劝导等活动,以身作则做表率,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局机关、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党支部)

  (三)开展公务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监管。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奖挂钩。(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四)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疏堵保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排查隐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日常巡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本单位车辆、人员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患和不文明行为,要登记台账,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

  (三)创新举措,形成长效。发挥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普及交通文明常识,形成文明交通的常态长效。

  通过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全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大减少,交通事故发案率进一步下降,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全村道路路况有所改善,道路标志标识不断完善,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全村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要全力组织和协调警力上路,强化路面管控,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二要针对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专门安排村组公路勤务,定期不定期组织全村干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安监站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派出所民警,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农村道路上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要继续加强安全隐患较多、车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的整治行动,特别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公休日扩大整治成果。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及各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要严管重罚,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四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专项整治期间,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实行严管重罚的原则,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一律实施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内靠上限处罚,够拘留处罚的一律予以拘留。

  1、深化公路危险路段治理。村里将安排驻组村干部,专项治理全村公路的危险路段治理。协调办事处要针对屯渝公路的实际状况,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通村公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申请交通治理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隐患整治的资金申请,加强对通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对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要用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和防护栏(墙、墩)等安全防护设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

  2、切实抓好公路养护工作。全村要加强路况巡查,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和路障,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破损路面;要加强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要根据交通流量和路况,在雨季对全县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和养护。对桥梁、高边坡、易滑坡、易坍方等路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边沟、涵洞、桥下障碍物和上边坡的危石、悬石要及时清除。

  3、完善道路标志标识的设置管理。进一步完善通村道路标志标识的设置,危桥险路的`两端必须设立禁令、警告标志;对穿越学校、村镇、市场及事故多发的地段要增设必要的警示灯、牌;加强对标志标识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规范完好;加强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清除非公路标志标牌。

  1、从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对全村驾驶员做好登记工作,督促他们要加强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路。对驾驶员的管理,要明确奖罚政策,区别对待,对屡次交通违法、肇事的,要列为重点进行管理。

  2、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管理。全村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的台账,实行“一车一档”,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监管职责;要通过建立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台帐管理制度,红白喜事、传统节日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场”监管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集体搭乘低速货车、拖拉机的严重违法行为。

  3、落实交通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要与全村驾驶员签订“恩施市道路安全管理责任书”,村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坚持长效管理;要整合现有的管理力量,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

  各驻组干部要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突出“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交通安全宣传理念;要利用一些重大交通事故以案说法,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逐村宣传,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在乡镇街道、主要公路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和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在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交通参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梨树小学要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熟悉交通安全常识;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严禁超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村党支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村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田锋任组长,村主任向

  延奎为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村支部副书记姚国庆为办公室主任。各村组中心户长也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牢牢抓住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讲究工作方法,加强协作配合。全村干部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干劲,主动通报情况,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究,积极提出对策建议,根据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在整治过程中,对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在集中整治中,要把握好政策界限,防止激化矛盾。通过用重典、出铁拳,用足用好执法管理职能,加大对交通事故肇事人员的处罚力度,使交通违法者受到震慑,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气势、有实效。

  (三)更新工作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充分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针对当前交通事故高发的成因,研究探索有效的管理手段,要积极探索把交通管理向各村组中心户长延伸,强化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找准重点,科学安排工作,合理调整工作,加大对每个中心户长纠违数量、质量的考核,促进路面管理,提高整治效能。

  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县安委办的目标要求,我镇力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三分一以上,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辖区内的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校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问题;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学校放假回家及返校乘坐或师生外出社会实践包租无营运资质车辆等重大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

  (一)各村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镇辖区所属学校加强对校车安全监管和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二)各村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合理规划,消除隐患。

  (三)各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村村通”广播、拉横幅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发挥村级“两站两员”的宣传劝导教育作用,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各村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及时有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面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镇长丁书涛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宋瑞为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安委办、综合执法中队、镇市场监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镇辖区所属学校、镇卫生院等部门及单位的负责人和各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镇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细化责任分工。

  镇交通安全站: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设施排查、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运营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安委办: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集镇内的摆摊设点治理和集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配合综合执法中队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及查处建筑施工工地的违法车辆。

  镇辖区所属学校: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派出所和执法中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整治氛围。

  各村的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努力实现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少,伤亡少、宣传深入、监督有力的目标。具体达到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四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五是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下降,杜绝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镇政府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定国任组长,纪委书记章果和副镇长舒毅任副组长,镇安监办、信访办、综治办、城管办、农服中心、工商、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协调交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在此基础上,明确职责和奖励措施,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

  1、镇干部包村(社区),按照镇领导、镇属部门联系挂包村(社区)落实包片措施,即珠山村由章果、唐达建、山星社区由叶晓明,鞍山村由张云秀、张志毅,四圣村由廖红梅、任彦霖,南坝社张云秀、张黎,渠光社区由舒毅、毛道行,北门社区由张建强、张文莉,两路社区由张建强、余志琼,后溪社区由黄云明、薛雄、解放社区黄云明、黄伟,胜利社区由章果、董军,四合社区由欧华、王泷,南桥社区由欧华,谢汇渠,和平社区由欧华,徐濛,南门社区由张建强、罗毅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包干到人,实行属地管理,村(社区)所辖负责一岗双责,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同责,即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须落实专人管理,专人管理者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实行包组包户。(三)建立严格规范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神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辖区安全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逐年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有关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到有文字记录、照片等资料可查。

  3、建立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制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对春运、节日、重大活动(含集市)等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做到每条路、每台车、每个驾驶人都有人监管,确保违法车辆不上路,违法行为不出村。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平台以及院坝会、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对本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交通安全知识在人民群众中得到广泛的普及。使每个村(居)民做到“五不要”、“五不坐”。即:不要在公路上闲聊嬉闹、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不要在公路上随意橫穿、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放牧、不要擅自损毁公路;不坐超限超载的机动车、不坐农用车(含拖拉机)。

  5、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求援制度。各村(社区)要将辖区的交通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即时报告。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交通突发事件,村(社区)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一旦发生堵桥堵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后的及时做好、上报工作处置预案。

  6、推进“路长责任制”,“两站两员”有机结合,既守点又管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实现“一降三升”(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缓堵保畅明显提升),切实增强人民尊重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立“一村(社区)一长、一路一策、一路一体、一路一专员”管理机制模式。由辖区村(居)委会主任任路长,各驻村(社区)负责人为监督员,专职路管理员为社长,网格式路长制。

  7、建立交通安全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镇交管办适时组织考核检查,奖优罚劣。特大事故发生地的村,由于管理失误或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对相关村(社区)实行岗位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连带责任追究的原则追究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负有责任的主管售货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8、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定期排查辖区公路的危险路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方案组织治理:配合职能部门治理,要积极做好配合,按时按量完成治理工作。

  9、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院坝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户、教育到人。

  10、建立货运源头监管工作。预防和防治货运从辖区源头超限超载,特别是南坝社区的上、中、下码头,山星社区码头。必须由专人监管,将责任压紧压实。从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1、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协同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组织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拿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片包干、实行部门联动,深入基层实际工作。确保我镇交通工作再上一新台阶,确保我镇居民生命财产更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道路运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站安全形势稳定,为交通行业稳定发展创建良好的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影响和威胁道路交通的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的治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我站成立以站长蒋科金让任组长,副站长吴成宏、曾义光任副组长,各办公室班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站安稽室,副站长曾义光任小组办公室主任。

  (一)全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各班组要立即组织开展岗位自查活动,及时纠正违章行为。二是站安稽室负责组织开展好全站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包括客运站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场所等方面,要重点落实对车辆安检、“三品”检查、出站检查、站场安全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履责情况的排查和重点场所、设施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落实相关责任人员落实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源头管理。三是要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部门对道路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相应的客运班次调整或取消。

  (二)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排查整治一是要严厉查处站务人员违章操作行为,对发现的站务人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等违章行为要严格按制度顶格处理。二是要加强参营车辆违章行为的查处,按照参营协议约定的处罚标准严格落实处罚。三是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政部门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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